關于徐家穎,單位里的人一向都是褒貶不一。有的人認為她做事過于魯莽,不適合呆在刑警隊;也有人認為她掌握了豐富的武器知識,對于警務工作來說,大有裨益。
身為女生,徐家穎卻對槍一類的武器有著特別的興趣。從加入警隊的第一天開始,她就纏著領導,要求隨身配槍。
對于她的要求,領導們都覺得頭疼。其實,退回到二十年以前,別說刑警,就連基層派出所都是有配槍的以手槍為主,每當出去辦案或執(zhí)行緊急任務,領導都會提醒大家?guī)Ш门錁?。當時單位的內(nèi)勤負責槍支保管。手槍與單位的經(jīng)費一起,由內(nèi)勤存放在保險柜里。領導們剛參加工作的時候,一線警察都是各自保管各自的槍。
但近些年以來,對槍支的管理變得越發(fā)嚴格,各地市公安局早已統(tǒng)一出臺槍支管理規(guī)定,基層派出所不得再存放槍支,所有的警用槍支都被收到區(qū)縣公安局治安大隊進行統(tǒng)一管理,并收入槍庫。除非必要,則由用槍的警察本人提出申請,科/所/隊長簽字,之后由主管副局長或局長簽字領取。
槍支領取和交還的手續(xù)相當繁瑣,會占用大量的時間和精力。除此之外,一旦在配槍過程中發(fā)生丟槍或走火誤傷事故,丟掉工作不說,嚴重的還有可能會被判刑。
如今辦案,很多時候配槍成了沒有必要的負擔。大家逐漸開始對槍支變得疏遠起來。
一般情況下,如果不是辦案需要,普通刑警每年摸槍的機會最多也就兩次——那就是每年的實彈射擊訓練時,每次只給五發(fā)子彈,槍還沒拿熱乎呢,射擊就結(jié)束了。
徐家穎爭辯道:“公安部之前也發(fā)過文件,允許一線警員配槍。除此之外,臺州市從今年開始,派出所、巡特警、公安、刑偵、禁毒、交警等一線實戰(zhàn)單位將配備槍支,在接處警和執(zhí)行設卡、巡邏、抓捕等任務時攜帶槍支執(zhí)勤。人家臺州都做出表率了,我們?yōu)樯恫荒苷兆???br/>
領導答道:“警種不同,需求也不同嘛。比如巡警、特警,更有可能派上用場的可能是體能、技戰(zhàn)術和槍械的使用;而像網(wǎng)警,更多的是對計算機的使用……至于你,小徐,我覺得你還是把更多精力用在查案、辦案上吧。”
徐家穎依舊不依不饒,領導只好說:“這樣吧,我考考你,如果你能通過這次的考試,我就考慮一下你關于配槍的要求。如果不能通過,就請你從外面把門關上,好嗎?”
“從外面把門關上”是一種委婉的說法,如果換成粗俗一點的話,就是“滾出去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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